张太中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南京知名资深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庭审应变灵活,擅长物权法、合同法、房地产法、行政争议等领域,尤善于办理房屋征收、征地拆迁、房产土地、行政诉讼/复议等疑难、复杂案件。承办 [详情]
Q Q: 790640061
电话: (025)83352928
手机 138 5170 6569
传真: (025)83352928-8011
邮件: taizhongzhang@sina.com
MSN: zhangtaizhong@hotmail.com
律所: 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 南京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2幢17楼
律所地图       
关于我们       
江苏房产律师网是由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中心创办,由资深专业房地产律师张太中担任首席律师。本网专注于不动产(房产、土地)法律事务,是立志于解决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房屋中介、房屋赠与、房屋继承、房屋登记、婚姻房产、征地拆 [详情]
在线咨询                           江苏房产律师网 > 在线咨询 > 列表  
  关于房产继承协议
 你好;父母已故,生有7个儿女4男3女,根据父母在世遗属,生前居住合法产权房屋,计面积33.00平方米,归小儿子所有,其余遗产共同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签字为据并按了手印。这是08年拆迁前多议好的事,到结算拿房时要公证,这年老大,老二,大姐先后去世了,要小一辈到场签字,我就不明白了,老辈子放弃继承,还要小辈来再继承吗?谢谢;
提问人:顾女士 提问时间:2011-11-2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是的,在法律程序上确实应当如此。
来自:张太中律师
  我算安置人口吗?
 您好:我是农村的,嫁在同镇不同村(户口一直在娘家村),家有兄嫂,户口簿上连我共有6人,可拆迁的人说,我只能到丈夫家拿房屋安置面积,我想怎么可能呢,有户口的地方都不给,丈夫家房子都在公婆名下,更不可能有我的份(我夫妻感情不是很好),帮帮我,否则,离婚后我只能住大马路了。
提问人:朱兰 提问时间:2011-10-31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据此,如您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则因享有相应权利。
来自:张太中律师
  祖上房屋在利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是否有效
 祖上房屋58年被国家开运河拆迁,政府赔偿二间平房,三个兄弟所有,当时立字据为凭,老大当时有房便将房作三百元,老二老三付,说明此房如有什么变动或拆迁三兄弟再行协商,大概93年左右的时间镇政府征地又拆迁当时老大已故,老三在外地工作,镇政府拟订了个见证书,老二签的字,现在运河改造拆迁老二私下一个人,在老大家老二家不知道的情况下房屋变更到他名下领取了拆迁费及基地一块,请问我们如何维权?谢谢!
提问人:李云寿 提问时间:2011-10-23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收集证据,将老二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
来自:张太中律师
  房产继承
 我爸妈生有5子2女,造了5间房,老二30年前死了,没结婚,老四顶替爸进了工厂,不得房产,但我爸考虑到万一他先死娘的生活,所以娘的1.5间房等娘住到死后归老四,娘有他养老送终,但这些都是口述没立字据,91年办证时老四直接办了他的房产证,去年拆迁字迁了,我娘一直住里面,今年6月份老四死了,到8月我带着娘回家过夏,结果老四的女儿剩我娘不在同拆房公司把房拆了,我娘不能自理已3年多,请问.我娘能继承老四的3...
提问人:蔡玉妹 提问时间:2011-10-20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因为房产证在老四名下,则该房所有权属于老四。老四去世后,该房被拆迁,拆迁款由老四母亲和其子女共同继承。
来自:张太中律师
  此房归谁
 我建房时向出借人借了二万元钱用于建房;此房建好后所有权应当认定归谁所有,出借人可以拿因建房借款的协议主张此房归他所有吗、出借人所享有的债权能影响我的房屋所有权吗、法律有规定借款人用借来的钱建成的房子应当归i借款人所有的法律条文吗...因建房借款的协议能作为认定此房归出借人所有的证据吗
提问人:孔岩 提问时间:2011-10-18  
 以下是解答内容:
您好! 借钱是债权行为,建房属物权行为。房子归您所有,欠款亦应偿还。
来自:张太中律师
共计268篇内容 显示41/54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希望您就您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给我们留言,我们都将认真对待您的问题并及时给于解答。请您至少留下一种联系方式,您的电话和邮箱将处于保密状态,请放心,只有工作人员才能看到。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最大程度确保我们的服务与您的要求相一致。
【江苏房产律师网】
标题:
姓名:
电话:
信箱:
提问内容:
 
张太中律师新浪博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律师博客     |     申请链接     |     在线留言     |     管理登录
江苏房产律师网 南京房产律师 Copyright©2009-2017 苏ICP备10201592号-2 beian.miit.gov.cn
电话:(025)83359628、83352928 手机:13851706569 邮件:taizhongzhang@sina.com QQ:790640061
律所: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2幢1704室 技术支持:
南京三鼎网站建设